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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咀酒吧負責人 涉違禁酒令被捕

2020-04-12
■警方昨日凌晨在諾士佛臺一帶酒吧食肆巡查。■警方昨日凌晨在諾士佛臺一帶酒吧食肆巡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未知是否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立下「壞榜樣」,復活節假期間,大批無視「限聚令」者外出,警方在首兩天發出的定額罰款告票10張。自上月29日「限聚令」生效起至昨日凌晨,警方向在公眾地方涉群組聚集的市民共發出35張定額罰款告票,其中10張是假期首兩天發出。同時,警方繼續夜巡尖沙咀酒吧區打擊違反「禁酒令」的酒吧,昨晨在金馬倫道拘捕一名違令酒吧負責人,5名酒客涉干犯「限聚令」收告票。

趁復活節假期,西九龍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警員昨日凌晨約零時起展開行動,突擊巡查區內多個娛樂場所,以確保區內娛樂處所已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五九九F章)(《規例》)的規定關閉,在酒吧林立的諾士佛臺,有數間店舖持有食肆牌照,仍有市民光顧,警員檢視顧客人數和座位,發現當中有人無戴口罩,經警員勸喻後戴回。

5顧客收定額罰款告票

行動中,警員發現金馬倫道26號至28號金壘商業中心一酒吧違規營業,並拘捕酒吧內一名42歲男酒吧負責人涉嫌違反《規例》,被控以一項《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五九九F章),案件於4月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同時,警員以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觸梬E集)規例》(第五九九G章),向酒吧內其中5名顧客(3男2女,年齡介乎28歲至45歲)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限聚令」共發35定額罰款告票

針對由3月29日起實施的「限聚令」,限制4人以上在公眾地方聚集。截至昨日凌晨,衛生署、漁農自然護理署、康文署、房屋署、民政署、食環署及警方等各部門就有關群組聚集進行了22,170次巡查,並發出2,868次口頭勸喻,其間警方共發出35張定額罰款告票。

對餐飲業務處所實施的限制措施,各部門共進行37,236次巡查,發出2,042次口頭勸喻。其中食環署及警方就違反有關餐飲業處所指示的涉嫌違例處所,提出11宗檢控,較對上9日公佈的3次檢控大幅增加。至於被勒令關閉的麻雀館、卡拉OK及美容院等11類表列處所,各部門共進行3,049次巡查,發出36次口頭勸喻,暫時未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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