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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無權覆核人大決定

2020-05-2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攬炒派連日不斷抹黑港區國安法,聲稱中央政府「僭越」香港立法權,為日後「政治打壓」羅織罪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更狂言,中央做法是對司法機構施壓,不排除對港區國安法提出司法覆核。多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國家安全立法屬中央事權,而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其決定無可置疑,相信香港法庭不會受理郭榮鏗的申請。

郭榮鏗日前聲稱,預計港區國安法將面對很多法律挑戰,但從法律草案中要求「三權合作」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等條文,可見中央政府正向司法機構「施壓」。雖然現時仍未看到法例內容,但「司法覆核肯定是其中一個選項」。

法律界:料法庭不會受理

事實上,香港法院過往已多次向社會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的權力,並強調有關決定是不容挑戰的(見另稿)。執業大律師、新民黨副主席容海恩指出,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決定是不能推翻的,而郭榮鏗理據不足,相信香港法庭不會受理其申請。

她批評郭榮鏗仍未看到法例的具體內容,已倉卒稱要提出要司法覆核,明顯是在散播對條例不利的失實消息,誤導公眾。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強調,中央絕對有權管治香港事務,因為香港的高度自治源自中央授權。基本法第十八條列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特區政府意見後,可對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並由特區政府直接公布實施,相信香港法院根本無理據處理這種條例的司法覆核。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律師劉毅亦表示,全國人大的決定凌駕於特區終審庭,翻查過往案例,就會發現全國人大決定的合法性根本毋庸置疑,今次郭榮鏗在了解港區國安法的實際內容前已聲稱或會司法覆核,明顯有政治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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