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寶儀 廣州報道)經過兩個多月籌備,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因疫企業跨境糾紛調解委員會(下稱「因疫調委會」)昨日在廣州成立。
廣東省人大常委、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因疫調委會主任劉濤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在國際上還在向更深更廣的方向進一步發展,企業面臨不同的困難。因粵港澳法域不同、法治環境相異,三地之間的跨境糾紛解決一直是難點。隨着粵港澳大灣區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進一步密切,粵港澳三地之間商事糾紛隨之增多。
首批25調解員
首批25位調解員由三地因疫調委會主任推薦,且具有同行公認較高的業務水平與豐富的法律工作經驗(從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的法律人士組成。
因疫調委會在疫情期間為大灣區企業搭建糾紛解決平台,為灣區企業提供公益性調解服務,同時研究探索建立長效企業跨境糾紛調解機制,在疫後為三地企業提供長期性的調解援助。
調解灣區註冊企業跨境業務
因疫調委會目前的調解範圍限於大灣區內註冊的企業之間,且糾紛須涉及跨境業務。因疫調委會由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法律專業委員會負責日常管理與開展工作。香港太平紳士、全球華語律師聯盟會長、施文律師行主管合夥人林新強擔任因疫調委會(香港區)主任。林新強最早提出成立因疫調委會的建議。澳門法學協進會會長、力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煥江擔任澳門區主任。
林新強在線上致辭時表示,因疫調委會成立意義重大,為大灣區企業化解矛盾注入正能量,使雙方可以合作共贏,而非糾纏於長期的官司中。對律師來說,花時間精力參加因疫調委會,就是為了做好一個律師的本分,維護國家繁榮穩定。
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執行會長林迪夫指出,粵港澳三地法律制度不同,分屬於三個不同的關稅區,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需要建立起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因疫調委會成立是給粵港澳三地企業應對疫情影響、有序復工復產的支持;而今年的兩會中,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將有利鞏固和發展「一國兩制」的法治基礎,也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順利推進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據悉,調解制度具有低成本、便捷、高效、靈活、保密等特點,是化解商事糾紛的重要途徑。因疫企業跨境糾紛調委會基於新冠疫情所設立,遵循立足大局、平等自願、公平合法、公益服務等原則,通過調解,節約粵港澳三地的司法資源,降低企業的訴訟成本,公平、快速、便捷地解決跨境企業間的矛盾,幫助跨境企業在公力救濟與私力救濟中找到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