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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陳同佳自首 主導權在台

2020-10-0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圖)近日表明赴台自首的意願,惟台灣當局卻堅持要求與特區政府「商討」。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陳同佳在香港屬「自由人」,若他自願赴台,「睇唔到有乜洏h阻撓佢做(自首)」,強調主導權在台方,認為台當局要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包括提供簽證及赴台日期等細節,香港警方可藉警務合作機制提供協助。

李家超指出,陳同佳在台灣屬通緝犯,但在香港則屬「自由人」,若陳同佳自願赴台,「應該睇唔到有乜洏h阻撓佢做(自首)」,希望港台雙方在務實而互相尊重的情況下盡量配合。他重申︰「我鴷蒆鶡n清晰,我想呢件事早孎僱瓷A早囍豕ヾC」

他並指,台當局要明確批准陳同佳入境,包括提供簽證及赴台日期等細節,香港警方便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提供協助,如2016年石棺藏屍案般處理實際行程安排。他形容事件是「個波麜(台灣)度」,重申特區政府從未與台當局成立任何聯繫窗口,不想與台方就此問題繼續爭論。

另外,對於近日有謠言稱,內地海警早前截獲12名香港逃犯,特區政府事先知情,李家超批評,有關指控「混淆視聽,轉移視線」。他指出,在過去一年修例風波中,社會經常充斥這類訊息,希望公眾「擦亮眼睛」,「唔好再畀呢瓛V淆視聽洏h蒙蔽,去遮鬻]對件事件鴽P斷。」

批「監控逃犯」論「混淆視聽」

他重申「我]可以發放儭禤くㄓw經發放晒」,並強調根據內地調查結果,12名逃犯「有一個計劃,好清晰,逃去台灣逃避法律責任,好清楚,事實真相係出薄v。

李家超強調,特區政府已按照一貫準則協助事主爭取法律權益及向中方反映訴求,但當局不可以變相鼓勵他人「逃避法律責任」,或在境外犯法「不需要負責任」。他重申守法才可令社會回復平靜及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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