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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宗案件已具足夠證據

2020-10-19

妨礙司法公正

◆「通俄門」特別檢察官米勒曾指出,特朗普在10種情況下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至少4個已有足夠證據提訴,包括限制米勒調查範圍、教唆前競選經理馬納福特勿與檢方合作、試圖辭退米勒,以及掩飾辭退米勒的舉動

◆特朗普亦可能因發表虛假聲明和作假證,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例如特朗普曾書面回覆米勒的提問,否認事前得知「維基解密」會在上屆大選外洩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電郵,但他的說法與其他證據不符,故米勒曾調查他是否說謊

行賄

◆特朗普曾威脅扣起對烏克蘭的軍事援助,迫使對方蒐集競選對手拜登的黑材料,其後因此遭到彈劾,雖然最終避過罷免,但檢方仍可在他卸任後展開調查

◆外國政府不少官員曾花費入住特朗普集團名下物業,藉此拉攏特朗普,若特朗普被揭發暗中給予對方好處,亦可能被控賄賂

合謀欺詐

◆如果華府官員打壓郵政署以干預大選結果,等同阻礙聯邦機構,特朗普可能因此被視為合謀者或幕後指使人而遭控告

違反競選財務法

◆特朗普前私人律師科恩曾向聲稱與特朗普有染的成人電影女星克利福德,支付13萬美元(約100萬港元)「掩口費」。科恩前年承認違反競選財務法,司法部亦早已掌握針對特朗普的足夠證據

商業犯罪

◆科恩作證指特朗普虛報資料以提高個人借貸信用和避稅,涉及避稅、銀行欺詐和呈報虛假商業記錄等罪行

違反《哈奇法》

◆特朗普要求下屬在白宮舉行造勢活動,利用行政機關資源以達到政治目的,明顯違反《哈奇法》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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