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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醫首日下強檢指示個案稀

2020-11-29
■楊超發表示,上周上網索取的樣本瓶於前晚送到,昨日已可向病人派發。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楊超發表示,上周上網索取的樣本瓶於前晚送到,昨日已可向病人派發。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特區政府賦權私家醫生昨日起至下月11日,若懷疑病人感染新冠病毒,可發出書面指示強制病人進行病毒檢測。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表示,由於部分市民已接受檢測,加上昨日是周末,估計私家醫生發出的指示不會太多,而醫生會綜合病人的病徵、接觸史及環境因素等決定病人是否要檢測。

昨日是實施規定首天,楊超發昨日下午在醫務所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表示,他周六只應診半日,早上只有數名病人有咳嗽等病徵,因他們均已接受檢測,故毋須發出指示,估計其他醫生情況相若發出的指示未必會太多。

他表示,有關措施運作流暢,自己上周四(26日)晚上網登入政府系統索取印有條碼的深喉唾液及糞便樣本瓶,上周五(27日)晚上即送到,昨日就可以向相關病人派發。病人可自行將樣本瓶交到政府指定收集點,醫生會獲通知檢測結果;病人也可選擇到政府認可私營化驗所接受檢測,並於檢測限期後四天內向醫生提交檢測結果。

醫生判斷做法合適

楊超發認為,由醫生作專業判斷是合適做法,醫生會綜合病人病徵、接觸史及環境因素等決定病人是否需要檢測,他舉例說:「病人如果流鼻水又沾寒沾凍,去過外地又曾經去跳舞,當然會懷疑佢染鱄n去驗;但如果有位伯伯有呢灝g狀,但佢幾個月冇出過街,就唔會懷疑佢中招,所以好難話病人有邊灝g狀就一定係受感染。」

醫學會會長蔡堅則估計,昨仍有約20名醫生未收到當局的指引信及樣本瓶,他在向食嬪蓮d詢後獲回覆有關醫生可延遲執行,又稱為減少醫患誤會,他會花更多時間向病人解釋相關法例要求,並在診所貼出告示讓病人了解強制檢測要求的詳情。

不遵指示最高罰2.5萬

政府賦權私家醫生向疑受感染者發書面指示,規定必須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若相關人士未遵從指示判罰款2,000元並收到強制檢測令,若再不遵從則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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