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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10街站義工犯聚 案件押6月再訊

2021-03-17
●職工盟10名街站義工涉嫌違反「限聚令」被控。圖為李卓人(黑衣)去年5月1日現身職工盟在旺角的街站。資料圖片●職工盟10名街站義工涉嫌違反「限聚令」被控。圖為李卓人(黑衣)去年5月1日現身職工盟在旺角的街站。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職工盟10名街站義工,去年5月6日於金鐘公然違反「限聚令」,各被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辯方指因另一宗同類案件,即早前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限聚令」案正提出上訴,本案與該案爭議點相同,均爭議如何詮釋「限聚令」條文及合憲性,希望押後本案以等待該案上訴結果。裁判官林希維經考慮後批准押後至6月15日再訊。

10名被告依次為何天忻(25歲)、黃百勤(33歲)、王宇來(43歲)、黃樂文(41歲)、蔡達俊(28歲)、曾浩源(43歲)、翁家文(46歲)、劉永森(37歲)、黃俊宇(22歲)及林小薇(25歲)。控罪指,眾被告於去年5月6日中午12時至2時許,在金鐘海富中心與政府總部之間的行人天橋參與受禁群眾聚集,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眾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告劉永森昨未有到庭應訊。

辯方聲稱的與本案有相同爭議點的「限聚令」案,發生於去年5月1日勞動節,案中8名被告包括攬炒派組織「社民連」主席黃浩銘、秘書長吳文遠、成員梁國雄、成員兼東區區議員曾健成,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副主席兼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副主席兼東區區議員麥德正、工黨副秘書長兼西貢區議員何偉航。當日上午約11時06分,各人藉詞組隊由金鐘遊行到政府總部,在金鐘夏愨道海富中心外因人數違反當時「限聚令」規定4人的要求,警方多次警告無效,向8人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8人本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由裁判官鄭紀航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各判入獄14日,緩刑18個月,此案成首宗經審訊後定罪的「限聚令」案。

鄭官當日判刑時指出,受禁群組聚集不須加上任何距離作為指標,基於各被告當日有共同目的,一同到場示威、有相同示威訴求等情況下,即使他們當時「自以為是」地相隔1.5米分兩組各4人遊行,但8人仍屬同一個受禁群組聚集。而事發時,警方已要求各被告分開,但他們「漠視法律、一意孤行」,整個過程被告被傳媒廣泛報道,恐令公眾誤以為他們的所為可以接受,罰款並不足以反映其嚴重性。惟被告在判刑後提出上訴,爭議如何解讀「限聚令」條文及合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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