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藥品、醫療器械追溯及質量管理體系。確保進口藥品、醫療器械來源合法,儲運規範,流向清晰,使用規範。
●指定醫療機構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經營企業採購、進口和配送藥品、醫療器械,通過簽訂質量協議明確雙方質量責任。
●試點醫療機構根據臨床使用的需要,擬訂規範治療方案及藥品使用計劃,藥品獲批進口後,由受託經營企業將藥品進口並儲存在保稅倉,使用時憑醫生處方調配藥品。
●建立進口藥品全過程追溯平台。按照「一物一碼」方式創建藥品追溯碼,讓每一個臨床使用最小包裝的藥品具有唯一標識的身份識別碼,可自動收集出入庫,使用情況等追溯信息。
來源:廣東省藥品監管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方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