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國際研究部 黃承杰、李啟浩
國家能源局發布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徵求意見稿第二版,整體上較初稿溫和,與預期一致。繼3月初公布初稿,國家能源局日前正式公開發布《關於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稿),去掉了具爭議性的「至少三分之一需以減低存量專案補貼為標準進行配置」相關表述,相對上更易被接受。
保障性項目今年併網
實質上,公開稿指出各省可再生能源新裝機規模僅基於之前發布的指導性燃煤上網電價進行競爭性配置。值得注意的是,國家能源局也提出電網公司有責任更靈活和更優先保障大部分落實新增併網消納條件的保障性項目今年內可併網。
另外,與初稿內容相似的是,各省根據2022-203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目標自主設定2021新能源裝機規模。
下游開發商的短期政策不確定性消褪,預期國企開發商是主要需求方。我們認為公開稿大致消除了之前市場對下游開發商的資產質素下降或減補令收入減少的憂慮。
另一方面,我們預期能忍受較低項目回報率的國企開發商將仍是主要需求方,因為在全國風電、光伏發電建設開發目標下,考慮到綜合平均指導性電價,以光伏發電元件和風電風機現價計算,光伏和風電項目分別實現8.3%和7.2%的權益內部回報率,高過國企開發商設定的最低回報門檻む龍源電力(0916)設定水平7%)め,不過在競爭性配置機制下實際回報率可能低過預測水平。
新政策料下半年落地
文件最快5月份定稿,最快2021年下半年落地。由於公開稿已經回應初稿引發的市場憂慮,我們預期5月公布的最終版本不會有太大爭議,多省最快可在2021年下半年自主設定新能源裝機規模。短期內由於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需求來自必須在年底前投運的光伏平價示範項目,因此可再生能源新政策對2021年需求的影響不大。我們仍偏好韌性較好的光伏產業鏈上游,尤其是供需最平衡的多晶矽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