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衣飾及物品展示同受限 流會缺席者罰3400元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昨日通過修訂《議事規則》的大部分建議,包括議員須穿荌荌衣飾出席立法會會議、會議期間議員發言時展示物品的規限,以及禁止濫用點算法定人數的程序。有關建議將於本月25日交由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討論,下月14日交由立法會大會審議,刊憲後生效。會上亦原則上通過一旦流會,缺席議員需要繳交罰款,現階段議員傾向劃一罰款為3,400元。由於議事規則沒有涉及對議員進行罰款的安排,須待特區政府提出修例,再交由立法會通過,並期望可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內實施。●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在會議後表示,會上委員會支持了多項早前向全體議員諮詢,有關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的建議,分別為明文規定議員須穿荌荌衣飾出席立法會會議,並提供衣飾指引;議員發言時,展示標誌、圖像、標語或任何其他資料只能與主題相關,並須符合《議事規則》的規定;禁止議員濫用點算法定人數。這些建議若獲得大會審議通過,有望在今屆議會實施。
委會人數設限 加快選主席流程
會上還通過了就委員會人數設上限的建議,即事務委員會最多20人、法案委員會不多於15人,每名議員最多同時出任6個事務委員會委員。在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方面,所有提名須在指定期限前提交,主持不得聽取任何規程問題或受理任何議案,候選人亦不得陳述政綱,將直接進行投票。有關措施獲大會通過後,將於下屆立法會生效。
會上亦討論到一旦流會,對缺席議員罰款的建議。謝偉俊表示,在討論過程中,有議員認為3,400元的金額太高,提出若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立法會議員是否可以「罰輕齱v,因為他們兼任的薪金只是一般議員的三分之二,建議只罰2,300元。經討論後,現階段議員傾向劃一罰款為3,400元。
「流會罰款」最快今屆會期實施
「流會罰款」原則上獲通過,謝偉俊表示,由於議事規則沒有涉及對議員進行罰款的安排,需待特區政府提出相關修例,賦予秘書處執行權力,期望可於今屆立法會會期內實施。
至於禁止議員在點算法定人數期間離開會議廳方面,謝偉俊表示由於出現意見分歧,認為執行上相當困難,以及可能違反《權力及特權法》,決定暫時擱置有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