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將於下周三(23日)開審,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23歲被告唐英傑獲批法援的辯方律師團隊卻節外生枝,擬額外加入兩名大狀專責盤問控方專家,法援署對此反對。三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亦對辯方做法不滿,指法援署以公帑為被告安排辯方律師,另聘大律師會影響訟費,更質疑由兩組大律師負責案件會構成責任問題,建議辯方取消法援,而最終辯方決定撤回「增援」的申請。●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報稱任職餐廳侍應的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上「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飆車「播獨」更撞向警方防線,導致3名警員受傷,被控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一項「恐怖活動罪」以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案件已排期於下周三開審,預計為期15天。
辯方突申請額外加入大狀
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審前覆核,被告唐英傑原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以及義務大律師陳碧琪代表,律政司一方則由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辯方擬申請額外加入其律師團的兩名大狀,分別為資深大律師祁志及大律師馬亞山。
郭兆銘解釋,兩名新加入的大狀以免費義務形式私人聘任,將在審訊中負責向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盤問工作。法援署代表即時反對辯方的做法,指署方只會支付其委派的兩名大律師費用。
法官建議辯方取消法援
三位法官亦明言辯方安排欠妥,變相令辯方律師團隊形成兩組人,一組由法援署用公帑支付律師費,另一組則是私人聘任的法律代表,兩組人的基礎不同,會出現難以釐清責任或計算訟費等問題,建議辯方取消法援,又問法援署一方,若辯方堅持加入大律師,該署會否考慮撤回法援。
律政司一方則指法援事宜不應由法庭決定,有關的矛盾應由法援署及辯方律師團隊自行解決。法庭最後決定暫時休庭,待辯方及法援署索取指示。
至下午再開庭時,郭兆銘表示撤回加入兩名大律師的申請,但保留另一位早前已參與本案的義務大律師陳碧琪,獲三位法官接納。法官陳嘉信指,早上提出質疑是為了被告的公平審訊,擔心新增私人律師團隊會有潛在利益衝突,但相信義務大律師陳碧琪的參與不會引起利益衝突。
控方預告將在審訊中傳召15名證人出庭作證,其中一名證人是負責統計由2019年6月起「光時」標語的使用次數。
辯方則會傳召兩名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腄C但控方質疑李立葑訇礎b新聞與傳播學的專業,與歷史無關。辯方亦承認李立葑訇穡禱D歷史學家,有關事宜會留待審訊再議。
另外,被告就案件不設陪審團審理,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反對被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駁回後,本周二(15日)再向上訴庭申請推翻原訟庭的判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及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在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至下周二(22日),即案件開審前一日頒布書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