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倉務員認藏汽油彈候懲

2021-06-17
●前年11月2日警方於元朗涉案倉庫內檢獲5桶共約100公升的汽油。 資料圖片●前年11月2日警方於元朗涉案倉庫內檢獲5桶共約100公升的汽油。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前年11月攬炒派煽動連串暴力騷亂,其間一名倉務員於元朗被警方截查搜出四枚汽油彈,再在其工作及居住的倉庫內檢獲100公升汽油等物品。被告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控罪,法官郭啟安直言控罪嚴重,要求控方就涉案汽油可製汽油彈數量向專家索取意見,將案押至7月21日待專家意見及量刑,被告須繼續還柙。

男被告吳偉豪(40歲),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及損壞財物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元朗橫州福喜街福喜停車場外,管有3個裝有三甲苯有機混合物的玻璃樽、一個裝有汽油的玻璃樽、一罐卡式石油氣罐及4條布碎;另同日在其工作及居住的元朗順通貿易公司倉庫內,管有5桶載有約100公升汽油及主要成分為三甲苯的有機混合物、兩個載有汽油的玻璃樽、兩罐卡式石油氣、兩個漏斗及一個膠泵連管。

警方並在被告手提電話的Telegram群組通訊發現,被告曾與他人討論製造汽油彈,計劃於公眾活動時將汽油彈擲向建築物。被告曾在群組傳訊息:「皕d掂10支」,以及上傳在倉庫測試一枚汽油彈的片段。

法官郭啟安關注涉案汽油數量,「100公升汽油咪可以做到200支汽油彈?」控方表示可補充專家報告。郭官將案押至7月21日待專家意見,但直言控罪嚴重,刑期不會少於被告已經還柙的時間。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