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記錄帳戶
檢索 | 新用戶 | 忘記密碼 | 加入最愛 | 簡體 
2003年1月29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 要聞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2003-01-29] 政黨歡迎修訂建議

放大圖片

鄭耀棠

劉兆佳(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

 政府修訂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多項建議,雖然難以滿足所有反對聲音,但可以消除大部分人的疑慮,包括新聞界、金融界及學術界。不擔心新修訂會進一步造成社會分化。

鄭耀棠(行政會議成員、工聯會會長):

 無需要進行第二輪諮詢。因為第一輪諮詢工作已進行了三個月,第二輪的工作亦已經進入專業審議的階段,相信透過立法會的審議過程,會充分反映市民的意見。

田北俊(行政會議成員、自由黨主席):

 政府認真聽取了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後已經作出修改,自由黨歡迎政府作出多項的修訂,這樣可消除商界及社會人士的不少憂慮,自由黨支持政府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原則。

劉健儀(自由黨立法會議員):

 希望政府就一些條文作出澄清,其中應將放寬新聞自由的限制擴展到資訊自由的流通領域,將建議中的披露危害國家安全的利益局限於國防及外交方面的信息,以及將調查權力限制在警務處長的手上。

楊森(民主黨主席):

 政府只是作出輕微修訂,一些主要條文包括在本港域外的效力,以及內地被禁制組織,香港從屬組織活動限制的條文,都沒有作出修訂,擔心條文落實後會影響「一國兩制」。

何秀蘭(前線):

 政府對其他條文提出的修訂仍是模糊不清,因此,小冊子不可以作為討論的基礎,要求政府要提白紙草案,發表詳細的法律條文,才是真正第二輪諮詢的基礎。

港進聯:

 政府從善如流,正正展現了政府有決心用行動維護《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包括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政府今次提出多項修訂,正表示政府虛懷若谷,廣納民意,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香港市民人權自由之間取得最佳的平衡。

相關新聞
23條立法建議九修訂    [2003-01-29]
政府就二十三條立法建議所作的進一步解釋    [2003-01-29]
特首:續聽各界意見    [2003-01-29]
本報特稿 藍色.白色.香港特色    [2003-01-29]
「非中國籍人士」定義複雜    [2003-01-29]
知情不報無罪 粉碎「連坐說」    [2003-01-29]
禁制機制著重人權公約    [2003-01-29]
發動戰爭定義作出修訂    [2003-01-29]
管有煽動刊物 不犯法    [2003-01-29]
入屋搜查拍板須總警司級    [2003-01-29]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往上】 【下一條】 【關閉】
要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