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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孫然)雷曼迷債事件爆煲,本港驚現4萬多受害者,數周內蒸發201億元,苦主怨聲載道。經數月調查後,金管局和證監會昨在公開的報告中,仍繼續強調在監管工作方面已盡全力,證監會並再度重申在審批雷曼迷債產品時並沒有出現重大錯誤,完全沒有提及銀行方面需否負上責任。被問及調查何時能完成,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表示,現時已收到約2萬個不同的個案,但過程要看個案的複雜性才可以決定,因此承諾會盡快完成。
財爺承諾盡快完成調查
早前,兩大監管機構的負責人出席立法會有關雷曼迷債的會議時,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指自己對雷曼迷債的風險「先知先覺」,早於05年初至07年中,即美國次按爆煲前,高頻率地連環向銀行發出附加指引,多番提醒銀行,將迷你債券等結構複雜的零售金融產品改為高風險,並認為如果銀行有遵守,便不會出現今天的問題。但其後他也承認,就算銀行沒有遵守規定,金管局亦沒有權力處罰。
面對為何批准如此高風險產品,以「債券」有誤導性的名稱命名,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更展現外籍人士直率的一面,反質疑投資者,若銀行職員說該產品有6厘息,投資者應該要問為甚麼會有6厘息。他更認為,投資者不應只參考宣傳單張,應細看章程及所有文件才簽字購買,而證監會已要求雷曼在章程中列明該類產品所有的風險,因此,證監會也無疏忽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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