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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播未出現之前,報紙雜誌、電台是主流傳媒,是市民吸收資訊的主要口岸。在殖民政府管治下,資訊控制十分嚴緊,傳媒人重視審查資料真確性,當時電腦技術未發達,重視文稿精確清晰可讀。由於20世紀初,本港交通仍未發達,九龍區報館需與港島區報館合作,大部分資訊依靠記者「駁料」取得,在欠缺競爭的環境,傳媒功能主要報道事實。電視廣播在50年代出現後,本港傳媒主流漸漸步向電子化,由於電視資訊「入屋」,道德標準比紙媒更高。
20世紀初,華人社會重視傳統儒家禮教精神,重視禮、義、廉、恥,婚姻必須明媒正娶,女性穿著牛仔褲普遍也不被接受。當時社會道德標準很高,紙媒色情版純粹靠文字發揮,內容純屬虛構故事,行文點到即止;電視方面,出浴露肩、露小腿鏡頭已是極限。
至90年代,隨著資訊發達及經濟起飛,傳媒亦由「文人遊戲」轉變為「商業遊戲」,商人開始仿傚西方把媒體企業化,把它打造成高增值的賺錢工具,生產性質變成資本密集(capital intensive),記者須與行家鬥快爭奪獨家報道。業界競爭變得劇烈,「狗仔隊」(Paparazzi)及「買料」情況應運而生,全天便追蹤名人藝人,偷拍女歌手更衣、及摷垃圾等侵犯私隱手法普遍,煽情及血腥圖片、搶眼大標題成為主流報道手法。色情版方面,使用大膽性感圖片,虛構小說亦被嫖妓指南替代。
90年代,互聯網技術普及令資訊發達,市民容易接觸外國資訊,華人傳統道德價值觀受到衝擊,個人主義侵蝕傳統家庭結構,婚前性行為數字上升,性濫交普及,青少年罪案問題每見嚴重,家庭暴力數字不斷上升,社會道德走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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