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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大發生「學生報情色版」事件,《中大學生報》因增設「情色版」引發連串事件,當中便觸發了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議題。
「情色版」內容包含性信箱、性幻想、故事,介紹性電影及性書本,該刊一份問卷調查內容涉及雜交、亂倫及人獸交,有報館收到投訴後,便以大篇幅報道有關事件,成為全城話題。及後,影視處按市民要求把「情色版」送交淫審處評級,初判為「二級不雅刊物」。去年尾,高等法院指淫審處評級時不公平,宣判前總編輯司法覆核勝訴並撤銷有關評級。
新聞自由,是政府通過法律保障公民言論、結社以及出版自由的權利,保障新聞界採集和發布信息充分自由,但個人私隱、兒童及女性的利益也同時受法律保護。以不正當採訪手法,披露對公眾利益沒好處的事,是違反新聞自由原意。目前,社會和政府對私隱及新聞自由概念仍未取得共識,道德標準亦十分模糊,但當社會探討知情權時,也應當關注其他人的利益。
傳媒道德 人人要有
只要有人看,便有傳媒做,八卦心態領導公眾文化。若要規範傳媒道德,倒不如好好教育市民私德,沒有八卦的人,八卦雜誌斷不能生存。近年,愈來愈多傳媒網站讓巿民隨時「報料」,市民能在討論區即時發表意見,讀者甚至能把自己拍攝的片段和相片上載,與其他讀者分享。
從前,傳媒機構報道的內容全靠自己一手一腳製作,傳媒道德屬於「專業概念」,但目前每個市民都可參與製作和發布,所以傳媒道德已由公德延伸到個人的私德。雖然,傳媒機構選材由編輯把關,但過程也被市民的私德左右,在傳媒業界普遍「人有我有」的原則下,漏報一則新聞便犯了滔天大罪。
要向青少年灌輸道德概念,絕不能以傳統壓制性或權威式手法。上文提到,愈壓制便愈好奇,倒不如開放平台,讓他們正確、認真地認識性及暴力,學習發表言論時尊重他人感受,考慮會否影響他人。禮、義、廉、恥,是長久以來維持華人社會安居樂業的生活秩序,道德其實可說是和平條約,定義每人的道德權利和義務。傳媒道德,應該立足在個人私德上。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傳媒人和受眾同樣要有良心。
捍衛真相,更要注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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