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康民
簽名簽到手軟。如果是一位著名的電視演員,一位當紅的歌星,一位剛取得金牌的奧運運動員,神舟七號的太空人,被公眾蜂擁著索取簽名,那是理所當然。也是盛名之下,應該付出的代價。
但我所說的簽名,完全不是那回事。只因為我雖然退休,但還擔任一家教育機構的董事長,一家退休教師聯誼會的董事長。還有,三十年前為協助內地改革開放事業而創辦的一家顧問公司,二十年前已經由於內地急促開放完成顧問任務而結束。但這三家公司的法人資格,仍然要我「簽名簽到手軟」。
教育機構還在運作,雖然這是一家不牟利的機構,但還是有大量的財務賬目需要向稅務局報告。這些經濟項目的東西,我一向多不沾手,由機構的財務主任擔綱。但簽名卻要經我的手。那連篇累贅的數字,我哪有能力去核算?只有照簽如儀。但簽名可不只是一個,要逐頁翻閱,看有哪個位置,需要簽上一個大名。
但麻煩終於有一次光顧,學校有一個游泳池,照例批給專門管理公司管理,這個合約,又是由我簽名。但管理公司在輸水管上駁上一條短管,他們認為是小事,並沒有報請有關部門批准。有關部門查出,管理公司大意,於是法庭來了告票,告的是我。而且來勢湊湊,列明我是被告人,控方證人有兩位食環署的男女督察。差不多要我打破六十多年來居港未進法庭的清白紀錄。後來,由於這是輕微過失,由律師代表出庭解決。
至於退休教師聯誼會完全是聯誼性質,更是完全不牟利的。但卻要年年報稅,而且會計師樓的報稅文件又是一大疊,簽名也沒完沒了。二十年前結束的顧問公司,其實是一家小公司,不涉及大量錢財收入,至今稅務文件仍陸續有來。
我現在才知道稅務局要維持大量工作人員的道理,也很懷疑這大量的文件紙張是否有違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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