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家境清貧的15歲男生,為節省飯錢而於中二便輟學後,經常流連公園和球場,其間不慎結交損友,為5千元酬勞運送463克海洛英被捕,男生早前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指被告雖然年輕,但所犯罪行太嚴重,教導所並不適合,量刑起點本應為15年,現調低至10年已算很輕,因被告認罪,判囚6年8個月。法官又勸被告把握機會在獄中努力讀書。
求情稱家貧難抵利誘
事發去年7月29日,警方於沙頭角發現被告沿著蓮麻坑路踏單車,單車手柄上掛著兩個黑色膠袋,遂將被告截停;警員經檢查後,發現兩個膠袋內均藏錫紙袋,後來證實是載著463克海洛英。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母親在他4歲時已離家出走,父親因工傷失業,靠綜援過活,更因消費水平低而移居深圳,每月卻只給予被告500元零用錢;被告為了節省飯錢便於中二輟學,並因抵受不住5千元酬勞利誘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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