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旺角信和中心兩間分別售賣成人用品和玩具的商舖,因展示沒有張貼警告字句的不雅性玩具和人形公仔,被影視處票控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5千元。觸犯法例的玩具店,因在店內展示11個裸露上身的女性人形公仔而被控,原被全數充公的公仔,因其中一個已被客人付款訂購,獲裁判官酌情歸還予店主。
性用具無貼警告字被控
代表成人用品店出庭的吳炬昭於庭外表示,所有被指違反法例的物品均放置於店內,不在途人的視線範圍內,但有關當局認為其售賣的假陽具未有貼上警告字句而被檢控。他坦言由去年8月開業至今,於行內未聞相關被檢控事件發生,慨嘆案中被全部充公的39項性用具價值達萬多元,但現已加強於商品上張貼警告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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