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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成回應指,現行法援機制行之有效,當局必須善用公帑。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立法會昨通過無約束力的修正議案,促請政府放寬申請法援的資產上限,以惠及中產人士。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重申,為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申請人需經過資產及案情審查,優先協助有需要人士,超過資產限額而有需要協助人士,法援署署長可運用酌情權,確保他們獲得協助,而當局亦已增加資產審查豁免項目,讓合資格家庭數目增加1成,並於每5年進行檢討。
通過放寬資產上限動議
提出原議案的專業會議成員梁美芬形容,香港的中產是「中間最慘一族」,多年來支撐香港經濟發展,上服務有錢人,下照顧基層弱勢,社會支援卻「全無」,特別是香港訴訟費用高昂,現在申請法援的資產上限卻訂為16.57萬元,一般中產人士未合符資格,但又未能負擔昂貴訴訟費,被排除於法援保護網外,非常不公平。
多個政黨也支持放寬法援申請資格,令向來「納稅多,福利少」的中產階層受惠。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坦言,近期中產對食物銀行需求增加,證明中產並非想像中不需要政府的協助。公民黨湯家驊也指,每個人理應享有法律保障,不能因為經濟理由而被剝奪權利。
法援保障不涉內地訴訟
不過,民建聯、自由黨及工聯會對於原議案建議,把法援保障範圍伸延至內地港人的內地訴訟案件有所保留,擔心內地和香港法制在原則及技術上有別,亦可能引發特區政府需要同時照顧海外港人訴訟,帶來沉重財政負擔。
曾德成也強調,法援範圍只限於在香港法院展開的法律程序,特區政府不會把制度延伸至內地,而基於「一國兩制」原則,有關申訴個案必須按照內地的法律和制度,由內地機構處理,但特區政府駐內地辦事處及入境處,均會向內地港人提供資訊上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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