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在一起車禍中,浙江溫州樂清人陳躍(化名)撞傷了一位老人,法院判他賠償15萬元,但在執行時他卻失蹤了。
6年後,陳躍再次現身,帶著從非洲打工掙來的10多萬元投案自首,只為還清「良心債」。
2002年7月的一天,28歲的陳躍和朋友在樂清白石水庫游泳,在回家途中,騎摩托車撞傷了一位老人。陳躍隨即將老人送到醫院急救,並報警等待處理。經調查,陳躍屬無證駕駛,負事故全部責任。2003年3月,受傷老人經鑒定為重傷,陳躍涉嫌交通肇事罪,警方刑事立案。法院判決陳躍須民事賠償15萬餘元。可沒過多久,警方發現,陳躍已攜妻兒逃逸。
2009年1月,陳躍的姑媽找到樂清交警,事件才有了新進展。原來,2003年初,一位在非洲經商的老闆到樂清北白象招工,陳躍便跟他走了。失蹤這幾年,陳躍一直在烏干達坎帕拉一家雜貨店打工,每天搬東西、看倉庫;2008年底,他終於攢了10多萬元,趕緊寄回國,托親戚轉交給老人的家屬,得到了對方的諒解;5年的勞工合同到期後,陳躍決定回國投案自首。
「在國外吃的苦比國內多多了,我6年沒吃過一頓安心飯。每天就想著幹活攢錢,還了良心債。」 陳躍說,他想重新開始好好生活。
據辦案民警透露,因陳躍已將賠償付清,且屬於投案自首,警方對其作取保候審處理,但法院判令賠償卻遲遲無法執行,為此他可能還要接受調查處理。 ■本報駐浙江記者 梅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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