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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人代團擬就《勞動合同法》實施時產生的副作用,提出修訂建議。 資料圖片
【本報訊】全球金融海嘯下,今年兩會的主題早已鎖定在發展經濟問題上,而不少香港的政協委員及人大代表把焦點放在《勞動合同法》上,其中港區人代團正考慮就《勞動合同法》提出涉及法例修訂的提案。
劉佩瓊草擬修訂草案
據了解,經濟、政法及教科文社會建設3個小組,以及全體代表早前分別舉行多個會議,為即將到來的兩會會議交換意見。經濟小組會議上,多位港區人代關注引起比較爭議的《勞動合同法》,並考慮就修訂《勞動合同法》提出涉及法例修訂的提案,現正由經濟小組召集人劉佩瓊進行草擬工作。
現時《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在延長工作時間方面,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劉佩瓊說,事實上,很多產品都是有季節性的需要,在訂單高峰期,特別是珠三角的港商工廠,需要加班的時間遠高於每月36個小時的規定,而廠商,乃至員工都很難按照這個規定執行,加班經常都會超出這個時限。故港區人代團經討論後考慮提出提案,修改有關法例,使員工加班的規定更具彈性,以方便工作安排。
林樹哲列舉新法副作用
另外,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林樹哲也會在書面發言中,援引《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指年多來,新法產生了很多嚴重的副作用,甚至出現了不少煽動工人鬧事從中牟利的可疑分子,反映有關方面在有些做法上提出了過高過急的要求。
林樹哲說,內地不少地方宣布不再支持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型企業,要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退二進三」等為例,指出政府利用行政手段限令整改和淘汰能耗高、污染嚴重的企業是合理的,也是必須的,但產業升級、更新換代應主要由市場力量來決定,政府如果用行政手段拔苗助長,必將傷害現有企業,還容易導致地方產業「空心化」。
因此,他建議地方政府可在權力範圍之內推出一系列措施,如減免向企業開徵的土地使用費;繼續加大力度清理地方性不合理收費;加強對涉企負擔文件出台、項目公示的審核,強化收費項目源頭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單位通過行政手段強行或變相向企業索要贊助、募捐;停止一切面向企業的非必須性檢查和年檢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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