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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1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見圖)今日參加湖北團審議時指出,今年將重點解決監督者如何被監督的問題,將強化檢察機關自身監督能力與強化法律監督職責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爭取明年遞交一份讓代表更加滿意的工作報告。
司法系統自身監督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曹建明表示,檢察官履行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同時也要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因此決不能認為自己是監督者就能不受約束,必須做到強化法律監督和自身監督兩手都要硬。他坦承,去年最高檢在加強自身監督方面採取了一些措施,但實際操作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執法不嚴、不公、不廉的問題,距離目標差距很大,究其原因,基本上都與檢察機關自身的隊伍素質有關。
受金融危機影響,當前內地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也成為檢察院今年執法工作的重點。曹建明表示,檢察執法工作始終要立足於全局角度,例如在當前經濟不景氣下,企業發展不免會產生問題,在處理相關案件時,將圍繞有利於企業正常發展、維護企業和員工合法權益、同時又化解矛盾、打擊犯罪謹慎辦案,真正做到執法為民、服務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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