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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粟裕被授予大將軍銜,位居十大將之首。 網上圖片
——粟裕為何三次辭帥
1955年軍銜制是從1950年就開始籌劃的。其實,早在1948年,中共黨內就開始醞釀關於軍隊內部的等級問題。1949年建國後不久,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就於1950年提上了議事日程。這一年9月,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在總幹部管理部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度的問題。12月3日,解放軍總幹部管理部向中共中央提交報告,準備把1951年的首要任務定為給軍隊評定軍銜。
計劃因故推遲
可見,人民解放軍授銜制原本計劃於1951年實行的。此時,粟裕是排名第15位的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軍委第二副總參謀長(實為第一副總參謀長)。但這一年實際授銜的計劃後來因故推遲。
1952年11月,解放軍相關部門開始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具體事宜。11月26日,總幹部管理部給軍委向毛澤東遞交了一份報告。其中說,對於軍銜等級的設置,總幹部管理部和蘇聯顧問的共同意見是設6等20級,前四等分別是:元帥三級:大元帥、國家元帥、兵種元帥;將官四級:上將、準上將、中將、少將;校官三級:上校、中校、少校。
1953年1月9日,中央軍委正式發佈了《關於實施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指示》,明確指出:「如果可能的話,擬於今年7月份全軍實行軍銜制度」。2月17日,軍委決定成立軍銜實施委員會,由代總參謀長聶榮臻、第三副總參謀長黃克誠、第四副總參謀長張宗遜、總政治部副主任蕭華等11人組成,聶榮臻為主任,黃克誠、蕭華為副主任。
設6等21級
1953年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比1952年11月總幹部管理部與蘇聯顧問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級,即在少將與上校之間增設「大校」,這樣,既符合人民解放軍實際情況,又考慮了蘇聯顧問的意見。新方案共設6等21級,將原上將、準上將分別改稱「大將」、「上將」,將官依次為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增設大校一級,依次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其餘也略有變動。
中共中央規定,元帥和大將由中央書記處提名,政治局討論決定;上將至少將名單由總幹部管理部和總政政治幹部管理部分別提出,報請軍委批准授予;校官人員名單由各總部、各軍兵種和各大軍區提出,報總幹部管理部和總政政治幹部管理部在全軍統一衡量。因此,粟裕的軍銜問題只能是由書記處、政治局以上領導人考慮的。 ■摘自: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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