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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開槍擊斃山邊屋h旁野居之尼泊爾籍男子,惹起甚大爭議,不少輿論提及少數族裔人士在港之生存處境問題,有些更以「警隊原來只有兩三個人懂得尼泊爾語」作批判標準,此事紛論熙攘多多,筆者也以曾走遍大半個地球之華人身份,一抒己見。
世人一向推崇一句格言:「少數服從多數」這是世上所有人多勢雜之處境下唯一較合理的處理方法,有如筆者,十幾年天涯飄泊足跡所及,如今東北語、北京話、上海語、寧波話、潮語、客家語、日語、英語、西班牙語、泰國話等並非全通,但也皆琅琅上口可以和當地人溝通交流,表達個人意思,這些全以在各國各地問詢跟學死背誦勤努力得來,不一定是什麼語言天才,如非這樣,處身異地連如何坐公車、怎樣可以買頓飯餐吃也辦不來。筆者經過努力就可四處生存,而且常常作了夥伴之領路「帶街」。
在任何環境任何民族文化之境地,我們一定要「服從多數」追隨「融合」從俗,有沒有理由說「我是中國人你們全部民族都要學會中國話來將就我。」有此想法中國人南方跑到北方也行不通。
尼泊爾人在中國香港或許是少數中之少數,來到香港謀生連最基本的港語也學不會兩句,拾荒為生住在山邊,與別人完全沒有交談溝通,時常大聲叫囂及在公共地方裸露身體,有h民婦女報警,警員到查他拒絕出示身份證,還執木棍木椅迎頭砸打,但警員有責護民眾保治安不能一走了之,你打砸我不聽令,用警棍及胡椒噴霧也無法制服,拔槍實屬本能之舉;你仍是追砸狂打,我就只能開槍,非如此分分鐘被扑爆頭殼一命歸西。
語言要溝通,行為要隨俗從眾,這是要生存於異域的基本條件,香港有印裔人,難道要全港人包頭穿印度袍才是不歧視少數?我們幾時變成一個少數歧視多數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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