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大訊息工程系博士研究生王肖宇(22歲)涉在港鐵車廂和扶手電梯,接連非禮2名年輕女子,被控2項非禮罪。案件經過審訊後,裁判官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裁決時表示,雖接納2名女事主為誠實證人,但不能排除被告的動作是否屬於意外,證供未足以裁定被告有罪,故裁定被告2項非禮罪不成立;但強調被告的行為極令人懷疑,並叮囑他本案離罪成只差毫釐,奉勸他「要好自為之,小心自己行為,唔好毀鬫菑v前途」。
控方案情指,被告今年2月26日在港鐵太和站一車廂內,用右手掃了第一名女事主的大腿內側;當被告在粉嶺站下車使用扶手電梯時,再被第二名女事主指他2度用手摸其臀部,並即時指摘被告非禮。首名事主見狀,即上前透露自己的相同遭遇,被告當時欲離開現場,但被途人當場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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