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課題:怪癖
林之琳
閒時,我會趴在陽台上看書,為的不僅僅是微風帶來的舒適,還有是在陽台上的獨特樂趣。這裡有一支奇怪的軍隊。行軍的時候,只懂得一個跟著一個傻呼呼地向前走,儘管我已經狠狠地瞪著牠們──但牠們居然還是肆無忌憚地把我的書踩在腳下,並且絲毫不理會受害人的心情。「啪!」裝在我腦袋裡的保險絲瞬間斷掉,我開始失控了。對於一些不聽教的大兵,我選擇用我的手指將其輕輕壓扁,再把屍體推下樓,任由呼嘯而過的車輛決定是否保存完屍。至於一些毅然要走上絕路的小兵,本小姐當然會非常有愛心地完成牠們的遺願,不過使用的手法當然和上一批不同:我會選擇點燃一支香(佛教拜神之用的),然後仔細瞄準目標,再快速地向目標燙下去。說時遲那時快,小兵立刻縮成小黑炭,上面還冒著絲黑煙呢!雖然這樣幹掉牠,我覺得很過癮,不過這個方法耗時且耗眼力,非常傷神,所以不到逼不得已的時候,我是絕對不提倡用這一招的。所以一般來說,我都會為牠們指引另一條路前進,務求達到小女子不作生靈塗炭之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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