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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狗》
鄭政恆 作者簡介:愛閱讀愛寫作愛電影,著有《記憶前書》。 網誌http://matt2046.blogspot.com/
你一邊搖頭,一邊說:「不喜歡培根(Francis Bacon)的畫,太暴力,太殘酷了。」
我點頭,心裡想替培根辯護,一時又找不到恰當的字眼與理由。
我點頭,不一定是因為我認同你的看法,可能是表明我明白你的想法罷了。
某日看了泰特(Tate)藝術館的季刊,裡面有一篇由《兩顆絕望的心》(Leaving Las Vegas)的導演米克費格斯(Mike Figgis)寫的短文,也提到培根的畫,他是這樣說的:「太多人討論培根畫中的暴力,於我而言,我卻看見令人難以置信的美,以及對於動作的獨特理解。它們太摩登了,甚至難以想像有甚麼比培根更摩登。有甚麼比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或者Eric Dolphy的唱片Out to Lunch(1964)更摩登呢?」
讀著這一段文字,我找到了辯護的論據,但我們還沒有回到培根的畫呢,誰能單靠文字去認識一位畫家呢,還是回到實實在在的作品去。
米克費格斯喜歡《一條狗的習作》(1952),我也欣賞培根畫狗,尤其是翌年所畫的《人與狗》(Man with Dog),一幅充滿動感的作品。培根所選用的色調偏向陰冷,街道一如無人經過的荒僻小巷,陰深而可怖。狗是白色的,面目模糊。一條虛弱的狗繩將主人與狗隻聯繫起來。主人是一團黑影,穿上黑色的皮鞋與褲子,我們看不見他的上半身與面孔,只知道他向前走著。
這一幅作品可能不太切合培根一貫的畫風,沒有扭曲的形容,也沒有支離破碎的軀體,有人會說,《人與狗》還不及培根最出色的代表作。不過,培根成功地在這一幅畫中將恐怖的感覺具體化,正如他所說的:「你可以說吶喊是個恐怖的影像;事實上,我想畫吶喊勝於恐怖。」(培根訪談之二)恐怖是抽象的,然而我們都經歷過許多遍了,恐怖並沒有帶來任何新奇。從一個人與一條狗去感受恐怖呢,倒是更有趣的事情。
我想米克費格斯也會喜歡《人與狗》的。因為它表現出培根對於動作的獨特理解。
所謂對動作的獨特理解,重點並不是動作。動作的作用是引伸出一個場景、一個片段,它的獨特性才是關鍵。動作只是小道具,而動作背後所蘊含的獨特意義和感覺才是目的。我想起施蟄存在短篇小說《魔道》中塑造的黑衣裳老婦人一角,從日常生活的角度看,本來是平平無奇的。然而最終黑衣老婦成為了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角色,當主角收到女兒的死訊,向半夜的街上張望,「看見一個穿了黑衣裳的老婦人孤獨地踅進小巷裡去。」這個場景和動作,跟人與狗走過陰冷街巷真有異曲同工之妙。
你聽完我的辯護,還是搖搖頭,然後說:「我還是不喜歡培根的畫,太陰沉,太悲觀了。我還是喜歡光明的事物。」
我找不到另一個理由說服你了,只好將目光轉到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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