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似心
很喜歡看到申訴專員公署發表報告,指出不同政府部門荒謬絕倫的行徑。當然眼見自己交稅養下的一部分高薪官員竟然犯下這麼多不可原諒的過錯,必然心生不忿。不過,慶幸香港有個如包青天轉世的申訴專員公署,被賦予無上的權限,不怕有貪官阻撓,深入各政府機關查核。雖然揭發得的醜行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足以產生阻嚇之效。
我們這個公署罵人罵得大快人心,即如罵考評局:「批評接受,態度照舊」、「部分人員取態專業傲慢,死要面子,硬是不肯認錯」、「未見下大決心改善……官僚習氣」。最後提議:「制訂有阻嚇力的懲處罰則,是可以考慮的選擇。」
公營機構眾多,希望政府加強申訴專員公署的人手,使他們能加快對更多部門進行調查,清理門戶。申訴專員公署的存在是社會文明與公平的象徵,是香港可貴之處。
港官因循苟且時有所聞,其實每一政府或私營機構,也應設立如申訴專員公署的效用和權力的獨立部門,對每一部門定期作出深入調查,查找不足,提出改善建議,俾使進步。
諸如我經常聽到教師大肆抨擊校內高層隻手遮天,財政交代不清楚,用人唯親等。香港學校數目眾多,影響至大,教育當局是否要成立「教育署申訴專員署」,派員突擊檢查,抽出教育界的敗類?
另一犯錯連連,醫人變殺人的是醫院,醫務當局更應成立一個這樣的專業組織,監管醫務人員的程序及操守;而消委會的權力是否也應像公署?
私營企業為何應賺錢而不賺錢?投訴總是無日無之?為何百年老字號都要被排出市場?如果有一個直接向董事局匯報的偵察部門,必然能令經營大大改善,而且足以避免種下危機。
人總有惰性,無風無浪的日子得過且過,凡事按本子辦事,本子的設計可能只為處事方便,省卻人手,是否安全或保險,不費心去研究。設立監察部門,有助避免闖下彌天大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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