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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力拓旗下的鐵礦。 路透社
國信證券資深投行人士 周可君
中國鋁業公司入股澳洲力拓礦業公司一案宣告失敗,由於目前中國鋁業公司仍然是力拓的單一大股東,未來的合作與角力會精彩紛呈,就目前公開披露的情況看,對中國期待跨出國門實施海外併購的央企、民企,對於中國的投資銀行同行,對於眾多的海外投資人應該啟發良多。
初步看來產生變故的原因在於:經濟回暖,股價回升,力拓估值提升;國際上有些國家和企業的冷戰思維,意識形態的餘孽在作祟。
我們認為上述因素也許存在,但不足以造成投資失敗,前一次投資不也一樣身處同樣的外部環境嗎?而且本次更有解救力拓於危難的意味,按理更易成功。因此我們需要從技術上、實務操作上分析。
協議主要條款存在漏洞
投資主體的構造:縱觀近三十年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的成敗,中國威脅論、圍堵中國的冷戰思維潛伏已久,考慮到美國鋁業身處危機之中,投資能力大大受限,需要與澳洲當地知名的大型企業合資合作一起來投資為宜,攜手澳洲企業,分工合作,可以起到上次聯手美鋁之功效。甚至可以聯手大型併購基金,合組多種成分的財團作為投資主體,淡化中國色彩,淡化國有成分,淡化資源控制色彩,勝算就高很多了。
協議的主要條款存在漏洞:沒有鎖定交易,毀約金過低,按照常規交易協議,毀約金在標的物的3-5%,可能我們過於自信,1%的毀約補償使得交易對方毀約成本過低;需要對失敗作充分估計,並在協議中安排交易不成功的替代方案,比如購買核心資產,減少投資比例等類似補丁方案。
中介機構的選擇:也許我們重視了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的選定,摩根大通作為中方的財務顧問,也是力拓的主要股東之一,出於商業利益的選擇,在佣金和更高的股票投資回報之間,選擇了更大的利益,公開勸說股東反對中鋁公司的方案;初期中鋁盲目自信,主要精力用於籌資,而配合審查的解釋工作交由力拓實施本身值的商榷,本來投資的股東和公司董事會是存在不同的利益訴求的,中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力拓董事會或公司追求的是力拓公司利益最大化,或管理層利益最大化,在特定時期上述利益可能是對立的。後來澳洲傳來不利消息時,中方才出面去解畫、游說,沒有聘請專業的知名國際公關公司,對媒體、社會關係進行公關、游說。
回歸商業框架考慮:由於投資的是股權,正如當年高盛公司投資「美的電器」一樣,審批的環節多,時間久,股價大幅波動,最後由於需要調整股價而被迫放棄。同樣是否可以考慮直接收購資產,鎖定交易標的,最多給一個浮動空間,不再一味購買股權,由於入股消息的公佈和進度披露,一定會大大推高股價,形成新投資人客觀推高股價,最後收益人為原有股東的悖論;中鋁本次投資的遊說重點在於政府,希望政府出面或施壓,本身不符合西方的商業化運作理念,核心在於商業條款;我們通過媒體在宣傳海外擴張的意義和價值,期盼交易向有利的已方發展。而必和必拓直接下手了,就股東最關切的利益進行商討,在不對力拓公司架構大動干戈的前提下,拿現金58億美元與力拓建立合資公司,報了惡意收購不成反被中鋁入股的一箭之仇,此時我們還在討論未來公司的治理結構等細節問題。
事前大事宣揚多失敗告終
潛伏夜行:但凡事前大事宣揚,很吸引眼球的併購案,基本上最後以失敗告終。因此重大併購需要精巧設計,悄悄的進村,放槍的不要,要後發制人,快刀閃電行動;當然如果是追求社會效應的轟動性,高調進行,成敗均可就另當別論了。
改變手法,立即展開新的方案的擬訂和操作,提出較必和必拓更具吸引力的新方案;或者按照前述操作,合縱聯橫,與美國鋁業或澳洲公司一起再提新方案。利用單一大股東的地位,行使提案權和投票權,要求必和必拓提高合資的條件,比如由寶鋼集團和新日鐵等公司另立財團提出投資方案,迫使對方給予更多的溢價。如果股份被不斷攤薄,在董事會中沒有話語權,也可以採取退守,將股權分階段讓公司回購或轉讓給新投資人,收回原來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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