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公屋女住戶習慣將「私己錢」存放家中衣櫃內,兒子的13歲同學到訪發現動貪念,糾同另外2名少年入屋爆竊,偷去逾50萬元現金。涉案3名少年昨日認罪,案件待索閱感化報告後判刑,期間還柙監房看管。
3名男被告為報稱中一學生的13歲被告、報稱無業的15歲被告及17歲被告何×新。3人昨日承認1項入屋犯法罪。案情指出,家庭主婦陳女士案發時與13歲兒子同住大埔廣福h,她習慣將現金積蓄放在家中抽屜。案中13歲首被告為陳子的小學同學,2007年1月,首被告到陳子家中玩耍時,無意中發現衣櫃內放有大量現金。數日後陳女士發現衣櫃內8萬元不翼而飛,但當時未有報警。首被告與陳子小學畢業後未有聯絡,至今年2至3月間,首被告向陳子要求借錢遭拒。陳家於今年3月7日早上11時許揭發住所遭爆竊,衣櫃內50萬現金及2張八達通卡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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