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教車師傅,涉違規讓女學神在禁止學車路段駕駛,致輾傷一名14歲男途人的右腳,意外後教車師傅涉挺身「頂包」,2師徒早前否認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和危險駕駛2罪。案件經審訊後,2人終獲脫罪。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案發現場有不少途人對2名被告持不友善的態度,他們應知道途人可能會替警方落口供,而警察於短時間趕到現場,故2人應無足夠時間商議後才犯案,受傷男童當時站於路邊,但涉案車輛仍可在短時間和距離內停車,相信該車的車速低。
女學神獲輕判罰款750元
至於2名被告,各自承認在禁區內駕駛和協助及教唆在禁區內駕駛罪。裁判官則指黃喜強(69歲)身為教車師傅,應知道該路面禁止學車人士駛進,考慮他有一次定額罰款紀錄,判他罰款1千元;裁判官不接納女學神丘彩如(32歲)「不知情」的解釋,直指她應該明白路牌的意思,但考慮她正在上課,輕判她罰款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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