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溫州樂清法院對浙江省首宗盜竊手機「靚號」轉讓獲利案進行一審判決,兩名未成年人被告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和有期徒刑2年。
去年6月,狄某掌握了樂清柳市鎮某大賣場工作人員的移動平台工號及密碼,在網上搜索到號碼為136***55555的「靚號」,發現該號碼處於停機狀態,遂將此號碼掛在網上出售。買家余某看中此號碼,雙方談妥以3.5萬元成交。次日,倪某收受余某3.5萬元(含話費4973.85元),狄某則通過登錄平台把「靚號」過戶給余某。 ■本報駐浙江記者 白林淼、實習記者 王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