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書練
「歌壇天王被爆已婚,自揭私隱圓謊……」看起來挺滑稽。本該接受祝福的新郎,卻成為被詛咒的圓謊者,而兩個單身成年男女自然結合的喜事,卻好像變成了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的「醜事」。多麼諷刺!
一直不太明白,香港的男藝人們為甚麼那麼害怕「結婚」,明明已註冊多年,甚至生了孩子,還佯裝「單身」;即使那些「未婚」的,跟女友同居十多二十年,一樣塑造「自由身」形象。美其名是擔心粉絲接受不了偶像「名草有主」而製造假相,這未免過於自戀和自私;也難免令人覺得,偶像對自己的實力和內涵欠缺自信。已故的張國榮連離經叛道的同性戀人都公開宣布,何況那是苦候多年的癡情女子。
戀愛是彼此取悅和互相了解的過程,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守望。如果說戀愛中的情侶擔心出現變數而轉為地下情,那麼,婚姻卻是一對情侶多年共處相知的結果。將婚事公開本身也是一種責任,否則,人們為甚麼要舉行婚禮?婚禮中又為甚麼需要證婚人?還有那麼多的觀禮人和伴郎伴娘?
結婚與否或如何相守本是一對情侶的私事,但作為公眾人物,幸福不必炫耀,又何須刻意收藏?何況,相愛是一件很美麗的事情,因為相愛而欲終身相守更美上加美。無論在哪一個年齡階段,婚約都是一對相愛者的幸福承諾,也是愛的禮物。即使無緣愛到地老天荒,總算曾經神怡心往,那是婚約賦予的權利,也是婚姻的意義。
人生路漫漫,有些人幸運,能廝守一生;有些人不幸,要孤獨終生;有些人坎坷,要體驗離離合合。如果說痛苦無可避免,那麼,這一段曾經的甜蜜記憶會是你孤空寂夜下的心靈慰藉—曾經真誠地履行幸福契約,有天地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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