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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愛心爆棚的女狗癡,自資經營狗場收養200隻流浪狗,並以他人名義聘請印傭幫手,惟終被入境處巡查時發現印傭只獲准任家傭。她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違反逗留條件罪,裁判官考慮被告有愛心,非商業因素而犯案,故網開一面,不下令還柙,先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自資狗場收養200流浪犬
辯方求情時表示,33歲的被告謝雅怡,未婚,無正職,現負責打理狗場和兼職美容,多數居住狗場。她是狗隻愛好者,自03年協助朋友收養流浪狗,每月開支高達7萬元。但友人因金融風暴致生意失敗,面臨清盤和業主收地。她不欲狗隻被送往愛護動物協會或人道毀滅,便於07年放棄正職工作,以慈善性質開狗場,惟地方偏遠,難聘人手照顧200隻狗,才想到聘外傭協助。她因無正職而不合資格請外傭,才以他人名義申請。
涉案印傭早前已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罪,將於周五判刑。案情指出,入境處於今年4月28日到達流浮山狗場巡查,見到印傭穿著水靴,核查身份時發現她只獲准為焦倩霞的家傭。印傭表示,自己在狗場照顧狗隻,而被告為狗場東主,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印傭來港2日後,便接她到狗場工作,每月支付她3千4百多元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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