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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身形魁梧的中年漢,今年2月15日晚上在北角登上一輛的士過海,途中自稱黑社會分子,突然狂毆司機搶走的士,再駛至尖沙咀一間酒吧鬧事後,駕的士失控猛撼另一部的士,復追打該的士司機,終被趕到現場的警員制服。涉案男子昨日被裁定共9項罪名成立,判囚25個月,停牌1年。
身高近6呎、禿頭的42歲被告吳偉文,被控襲擊致他人身體受傷、企圖傷人、偷車、危險駕駛、無提供酒精呼氣樣本測試、自稱三合會成員及刑事損毀等共9項罪名。經審訊後昨日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即時判刑。
自稱黑漢 曾有9項案底
控方指,被告未婚,中三程度,曾有9項案底,包括一項偷車紀錄,案發時任貨車司機。法官李瀚良判刑時指,被告案發時受到酒精影響,但並非完全不省人事,因他能駕駛一輛搶走之的士行走一段時間。遭被告搶去的士並毆傷的事主吳溢文昨在庭上作供時稱,他遭被告襲擊後視力受損,閱讀報紙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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