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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吳惠蘭表示,最快年底或明年初可提交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公眾諮詢文件。左為消委會主席張炳良。本報記者鄭佩琪 攝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纖體美容中心及收費電視等不良銷售投訴愈來愈多,政府計劃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將服務業的不良營商手法納入規管範圍,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推出公眾諮詢文件,期望於2010/11立法年度提交法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劉吳惠蘭晤消會交流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昨午與消委會代表會面,就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及立法規管不良銷售手法交流。劉吳惠蘭於會後表示,特別關注銷售時的誤導聲稱以及預繳費用後未能履行承諾提供服務或貨品,修訂法例時會針對這些問題。
劉吳惠蘭續說,修訂構思主要訂明何謂不良營商手法、如何新增一些法律條文及加強執法機制,明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委會主席張炳良表示,歡迎政府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修例可以在短時間內解決美容業、電訊業等迫切問題,修訂時要界定怎樣才算有問題、釐清執法等,修例時字眼定義亦要很嚴謹。
望全面立法規管不良銷售
張炳良說,修例後,如有減肥中心聲稱曾替很多人成功減肥,但實際沒有具體數據支持,便可能是失實商品說明。他稱,修訂未能包括物業銷售及訂明合約細則等問題,認為最重要是全面立法,規管跨行業的不良銷售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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