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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指社民連每見類似事件發生都會去廉署舉報,為何今次陳偉業的醜聞只自查了事。圖為陳日前被驅逐離開立會。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明言)社會民主連線爆發內訌,該黨多名中堅分子辭去黨內行政委員職務,並質疑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在該黨籌款時擅自扣去「成本」始上繳,又未提供單憑,引起廣泛關注。社民連主席黃毓民惱羞成怒,一方面稱投訴「查無實據」,又質疑事件是有人借意「搞破壞」。事件在網上討論區引起激烈辯論,有網民批評社民連是次處理事件,就比民主黨處理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的「桃色門」事件更惡劣,表現了反對派「待人嚴律己寬」的雙重標準,並公開促請執法部門跟進調查。
1「叛將」撤回辭職要求
社民連5名行政委員,包括李世鴻、曾浚瑛、趙子霆、張錦雄及翁洛興前日在網上發表聯署聲明,抗議陳偉業處理籌款不當,並因此而集體辭去行委會職務。不過,其中的翁洛興於稍後以書面向社民連撤回辭職的要求,令最終「總辭」人數為4人。
黃毓民在回覆傳媒時聲言事件不排除有關人等與陳偉業有恩怨,有報道則指是次紛爭緣起為社民連有意以300萬元購買一個位於大角咀的物業作會址,但籌款所得未達標,尚欠的100萬元可能要由該黨的行政委員負責,有人或因擔心要幫手供款而負債,加上大部分黨員亦認為毋須急於購入新會址,可待樓價調整後才決定,但黃毓民卻堅持買入,該等人士遂順勢辭職。
毓民稱因內部權鬥引發
網民在討論區熱議是次社民連內訌事件。有網民支持黃毓民「查無實據」的結論,指事件「好明顯係黨內權力鬥爭」;「依家得4個,慢慢就越來越少,呢d(D)野(洁^每個機構權力鬥爭總會出現!同細路仔扭計一樣!」不過,有網民質疑,「4月的活動,到10月都未埋數?唔係呀!」「可能佢地掛住玩掟蕉,唔識計加減數」,而所謂的「查無實據」完全是「自己人查自己人,黑箱作業」:「唔通侵吞慈善利益都仲可以私相授受,應該立即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甚至警方應介入調查,有否涉及刑事(成分)!」
質疑長毛徇私不舉報
亦有網民「強烈要求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去廉記開個FILE先啦」;另一名網民則質疑道:「每次有類似匯事(無論有無證據還是流言),長毛都是第一個去ICAC舉報(陳偉業都是),今次長毛會唔會去ICAC舉報陳偉業呢?還是徇私呢?」有網民質疑,社民連的處理手法,和民主黨處理甘乃威涉嫌因求愛不遂而解僱女助理事件的手法如出一轍,是「律人以嚴,律己以寬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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