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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莊 法學博士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審議《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選舉法》的修正案(草案),按計劃將於明年3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完成立法程序。這是內地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城鄉選舉權更平等
該修正案(草案)的最重要的內容是內地城鄉人民將享有平等的選舉權。目前內地城鄉選舉權不完全平等,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四倍於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城市人口大約每20萬人產生一名全國人大代表,農村人口大約每80萬人產生一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代表的總名額不超過三千人。雖然過去農村人口較多,但因有1:4的設計,城市產生的全國人大代表遠比農村為多,形成不完全平等的狀況。
改革開放以後,內地城鎮化進程迅猛異常,大量的農村人口移居城鎮,在東部沿海地區,城鎮人口估計已超越農村人口。在這種情況下如不進行上述改革,將不利於「三農」問題的解決,也不符合中央支援農村建設的政策。現在進行改革,適其時矣。上述修正案獲得通過成為法律後,預計內地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城鄉代表人數將大致均等,全國人大代表中城鄉代表將各佔三千名額的半數。該改革也說明內地不但重視經濟體制的改革,而且也不輕視政治體制的改革,這可以說是自上而下適時同步進行的改革。
根據憲法的規定,國家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大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隨�茷偉m代表名額大致均等,將大大加快農村改革和建設步伐。
該修正案通過後,內地城鄉平均每40餘萬人將產生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比香港每20萬人有一名全國人大代表為少。由於香港實行一國兩制,預計香港可以保持36個名額不變。這次改革對香港的影響卻不容忽視。
內地推動民主發展的經驗值得香港借鑒
筆者認為,至少有三點啟示:(一)內地將普及選權和平等選權分開處理。早在1954年內地就實現了本國公民普及選權(普選),但未實現平等選權,當時城鄉代表的比例是1:8,到九十年代城鄉的這種不平等性下調到1:4,到2012年上述選舉法實施,預期可實現1:1的平等選權。其實現中間經歷了五十多年。香港卻打算同步實現是不現實的,只有在2017、2020年實現普選後才來考慮完全實現平等選權,較為可取。內地分開的做法香港可以借鑒。
(二)前年在全國人大開會期間,溫總理在記者招待會上曾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批准加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但兩年半來尚未批准,看來就是因為未實現該公約第25條(b)政制要求的平等選權。預計在明年三月上述修正案通過後不久,中國將批准加入,可能就不保留第25條(b)項了。中國將樹立自己民主的旗幟,走在世界的前列,佔據道德高地。
(三)由於七十年代英國批准加入上述國際公約時保留了第25條(b)項,香港基本法只以普選作為要實現的目標,並不要求在實現普選時也要同步實現平等選權,這是符合基本法第153條規定的。基本法頒布之時,香港只實現了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故基本法要以普及本地公民的選舉權作為目標。現在看來,內地的民主程度將比香港為高,香港有些人還以為七百萬人可以影響13億人,恐怕坐井觀天,一百步笑五十步,要反過來說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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