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與普立茲獎得主有約(II)
在上一期的「與普立茲獎得主有約」系列中,讀者大概已從美國報章駐海外記者Michael Parks及專門報道災難新聞的Jim Amoss兩位普立茲獎得獎者身上,獲得一些啟發。今期記者走到另一個探討新聞業性別議題的交流會,訪問了三位得獎者——Julie Cart、Jane Perlez、Connie Schultz,她們各有所長,但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她們都是女性。
大家或者會問這一點重要嗎?難道她們是女性,會為她們的工作帶來問題(或方便)?記者暫不詳細說明,但想先問大家,一說到新聞工作者,大家會想到是男的還是女的?又或再具體一些,體育記者、戰地記者、政治記者,應該是男性還是女性?性別真的會引致差異嗎?反過來說,副刊記者、娛樂記者、教育記者,又應該是女性抑或是男性?三位得獎者的經驗,反映出重點不在於有沒有性別歧視,而是你自己如何看待性別歧視問題。 文:曾家輝 圖:資料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