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計劃」(簡稱「居屋計劃」,英文是Home Ownership Scheme)是由前任香港總督麥理浩於1970年推行,原意是為一些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又不合資格入住公屋的市民提供另一種選擇。1997年,特區政府提出「八萬五」計劃,提出每年供應不少於85,000個住宅單位(包括居屋)。於2002年,政府認為私人住宅物業應由私人發展商以市場作主導興建,宣布停止建造和售賣居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