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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貨櫃車翻側越過對線,壓毀駛至的貨車,導致司機慘死。資料圖片
【本報訊】去年11月,重型貨櫃車司機在天水圍洪天路轉彎時疑失控,翻側壓毀駛經的中型貨車,貨車司機當場死亡。櫃車司機昨在區域法院因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超載、超速及沒有有效車輛牌照等罪成,被重判入獄4年、停牌5年及罰款8千元。
事主貨車遭翻側櫃車壓扁
暫委法官沈小民在判案時斥43歲被告黃順昌駕駛重型貨櫃車,不但超載6,340公斤貨品,更在肇事地點超速轉急彎,明顯是導致意外慘劇主因;被告有20多年駕駛經驗,雖然過往僅有2次超速案底,但被告當日明知須轉彎,卻沒有減慢車速,在該路段限速為50公里下,以不少於66公里車速行駛,被告駕駛態度是罔顧現場環境,必須重囚。由於被告經審訊裁定罪成,沒有減刑折扣。
被告於去年11月28日上午9時34分,駕駛貨櫃車連40呎拖架,沿洪天路往元朗公路屯門方向行駛,貨櫃車突右傾壓著石壆並越過對面線路面,39歲死者嚴家澤當時駕貨車駛經,遭被告車輛壓住,嚴被壓至多處骨折送院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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