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禎兆
不少人都有錯覺,以為日本政府對吸煙風氣甚為縱容乃至變相鼓吹。事實上絕對不然,他們所實施的不少禁煙條例,只有較香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強硬立場。最為人爭議的是引入「路上禁煙條例」。市政府機構及大企業叢集的千代田區,作為先驅早於○二年實施此措施,區內所有行人路都一概被劃為禁煙區,一旦發現有人違規吸煙,每次的定額罰款為二千日圓。然而諷刺的是,由於區內幾乎所有地區都已成禁區,剩下來碩果僅存的戶外吸煙合法點大多只能設在公園內,於是竟然出現上班族蜂擁群聚在公園內吞雲吐霧的奇景,湊巧公園正是家庭主婦及小孩嬉玩的要塞,所以當電視台拍下以上的片段,更加惹起有沒有好心做壞事又或是矯枉過正的爭議。
事實上,今時今日絕非只有千代田區才實施以上的約則,以橫濱站為例,在JR站周圍一千米的範圍內,其實亦已被劃成為路面禁煙區,只要拿著點燃的香煙,監察員已可遞上二千日圓的告票。至於在區域內所設的合法吸煙所,既狹小也沒有座位,甚至長期有人被擠出來,要舒適地抽畢一根煙不啻是天方夜譚。至於香港人熟悉且熱愛流連的新宿,其實亦是全區路面禁煙的,由最熱鬧的歌舞伎町到人流量不高的住宅區及公園內均無一例外。在新宿區的官方網頁上搜尋,偌大的版圖內原來只有八處合法的戶外吸煙點,與區內人流量之高可謂絕對不成比例。
室井尚表示即使認同吸煙對健康有害的觀點,但作為民主社會,堅守「必須的惡」也是重要的原則,以確保人民可以自由自在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強調在歐美一眾文明國家之中,根本沒有政府去實施戶外路面禁煙法則,即使WHO的策略也不過為確保室內禁煙而已。此所以日本的禁煙手法,對他而言肯定並非撥亂反正,而是矯枉過正的侵犯人權決定。那大抵就是文明的代價,或者至少屬易容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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