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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表示,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是《基本法》沒有公投的制度,特區政府不會接受,亦不會接納推動公投法。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及香港中聯辦負責人發表針對所謂「5區公投運動」的聲明,香港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強調,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是,《基本法》沒有「公投」的制度,在處理香港的憲制及政制發展等事宜時,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香港的政黨也必須依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來辦事。
政制發展 須守基本法
林瑞麟昨晨在出席一個政改諮詢會後,就港澳辦發言人就「5區公投運動」發表的談話提出3點看法,首先強調了中央政府與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是《基本法》沒有所謂「公投」的制度,而在香港,處理憲制事宜、處理政制發展的事宜,必須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
他說,特區政府必須總結這3個月來政改方案公眾諮詢期收到的意見後,再提出最終的方案,並爭取3方的共識:即由特區政府正式提案,經立法會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後,再由特區行政長官帶到人大爭取人大的批准或備案︰「這是憲制的安排,必須尊重這個憲制安排,香港整個『一國兩制』就是建基於這套憲制安排,不能夠跨越《基本法》本身的規定。」
其次,他說,無論有關政黨的「請辭」結果如何,也不會影響特區政府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的《決定》來處理2012年政制發展方案和日後達至普選的工作。
強調港府不會立公投法
最後,他說,特區政府注意到有團體建議要在香港推動立公投法,而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的規定,不會接納推動「公投法」,香港也不會立「公投法」。
被問及目前反對派的做法是否有意挑戰中央的憲制權力時,林瑞麟回應說,香港所有政黨都必須依照《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來辦事,因為香港有這套「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安排,是香港社會在97年之前已經接納及已經支持的安排。
人大決定已定普選時間表
林瑞麟強調說︰「在這套安排下,我們有最終普選的目標,而現在亦有了2007年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普選的時間表。我們依照這普選時間表及《基本法》的安排來決定政制發展的路向、2012年的方案。這是完全足夠、充分的安排,所以不同黨派都需要尊重這套安排,並要依照《基本法》來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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