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育前的兒童,每年應有4至6厘米的增高。
在香港,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據顯示,在08年介乎0至15歲的兒童共有逾90萬人,若以百分之三為分界,當中被歸類為身材矮小的約有3萬人。兒科專科醫生鄭碧純稱:「以一個7歲的男孩為例,少於108厘米就會被定義為身材矮小(見表),若身高只有少少偏差還可以,但若相差太遠,就要尋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