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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生時體重少於2.5公斤或出生時身長少於47厘米,就屬於小於胎齡。
「身材矮小的原因,可分為病理性及非病理性,非病理性原因較為簡單,包括遺傳;遲發育及不明原因。而病理性的原因較多,包括出生時小於胎齡,患有先天性的疾病如心臟病,屬內分泌疾病的荷爾蒙不足、甲狀腺激素分泌不足,又或是紅斑狼瘡、營養不良等。」當中,又以出生小於胎齡最令父母所忽視,原來出生時身長過短、過輕,都有機會影響將來的身高,甚至身體的健康。
香港中文大學在2000年進行了研究,嬰兒胎齡至少為38至40周,平均出生體重為3.14至3.48公斤,平均出生身長49.6至51.3厘米,若出生時體重少於2.5公斤或出生時身長少於47厘米,就屬小於胎齡。「其原因可能來自胎兒的因素,又或是媽媽的身體狀況,如患有高血壓、慢性腎病、濫藥、吸煙飲酒等,另較為罕有的是關於子宮的因素,包括子宮纖維瘤、子宮結構出現問題等,都有機會引致寶寶出生時小於胎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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