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名的士車行東主安排一名兼職的士司機充當「頂包專員」,替車行旗下的違例的士司機「頂包」20次,8個月間遭運輸署扣去62分,2人就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監4年,上訴庭昨頒下判刑上訴判辭,將2名申請人袁新榮和關發昌的刑期減至3年,並指運輸署和警方的電腦扣分紀錄不能互通,令司機有機會藉此漏洞,在未被法庭判處停牌前繼續駕駛。
2被告協助20司機頂包
判辭又指,裁判法院處理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的頂包案件,傾向採用較短的刑期或接受社會服務令,而案中2名被告於8個月內,協助20多名違犯法例的司機逍遙法外,罪行嚴重,但只重判中間人未必可達預期效果,並指嚴刑雖有阻嚇作用,但有關當局應具備有效的電腦軟件等措施,堵塞未被停牌、但已扣滿分的司機繼續在路面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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