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落實推行強制驗樓計劃和強制驗窗計劃的《2010年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二讀。條例草案建議在《建築物條例》下設立新名冊及規管機制,並成立「檢驗人員註冊委員會」,審核及監督檢驗人員的專業水平,而屋宇署亦會抽樣詳細覆核檢驗人員所提交的檢驗報告的內容,倘發現欠妥之處,當局會對有關人員作出適當懲罰。
十年後將達2.8萬幢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說,香港正面對日趨嚴重的樓宇老化問題:目前,全港約有逾17,700幢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樓宇,其中約4,000幢樓齡更高達50年或以上,預計在10年後,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數目將增加到約28,000幢,而最近在紅磡馬頭圍道發生的舊樓倒塌慘劇,再次令全城關注樓宇失修的問題。
為確保這些樓宇的安全,消除對市民生命及財產的威脅,當局提出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有關的條例草案建議,除了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外,所有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須每10年檢驗一次,及視乎需要維修樓宇的公用地方、外牆及伸出物。在強制驗窗計劃下,除了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外,所有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的業主,須每5年一次檢驗,及視乎需要進行維修。
屋宇署會根據樓齡、樓宇狀況、維修紀錄、地區等因素,每年揀選目標樓宇,並參考由包括民間代表及專業人士組成的遴選委員會的意見,有秩序地分批進行強制驗樓和驗窗。
為確保市場上有足夠的檢驗人員和承建商供業主選擇,透過市場競爭,讓檢驗和維修工程的收費保持在具競爭力和業主可負擔的水平,當局建議擴大檢驗人員的範圍。
6500人專業資格認可
在驗樓方面,當局會由目前在《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認可人士和註冊結構工程師,擴大至包括註冊建築師、相關界別的註冊專業工程師和相關界別的註冊專業測量師,令有關人數由1,800人,大幅增加至約6,500人,應該足以滿足推行強制驗樓計劃後的市場需求,同時促進業界競爭;在驗窗方面,檢驗人員的範圍,則會進一步擴大至包括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和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預計合資格的檢驗人員的數目可達3萬人。當局亦會成立新名冊制度,規管服務提供者的質素。
在財政支援方面,香港房屋協會、屋宇署及市區重建局等都會向業主提供相應的資助和貸款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