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文森)陳振聰被扣查的經歷,與龔如心生前的遭遇雖然有點相似,但「待遇」卻不盡相同。當年警方扣查龔如心時,花22小時通宵問話,終獲准以500萬元保釋,期間毋須扣上手銬;陳振聰被扣查近32小時,期間被扣上手銬押送到多處搜證,終與小甜甜一樣,獲准以500萬元保釋。
2002年龔如心原審敗訴後,警方邀請她協助調查,龔遂乘坐一輛豪華平治房車到警察總部,後被警方拘捕,及被警方押至多處搜證,期間不須扣上手銬。當年,警方取得法庭手令後駕車到華懋搜證,但車上掛上黑簾,令在場記者難以確定龔如心是否在內;龔如心其後經過22小時通宵問話後,終獲准以500萬元保釋,據了解,當時龔離開警察總部時,有人要求警方安排私家車作掩護,避免被記者拍下照片。
對於為何陳振聰今次要被警方鎖上手銬,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向本報解釋,警方將疑犯拘捕後,若認為對方有偷走或傷害自己的可能,便會使用手銬,「一般來說,拘捕女士、小朋友及病人都不會使用手銬,但一個正常男士,加上大隻(身材健碩)便有需要用了」。廖潔明又說,當警方對疑犯使用手銬後,一般會用衣物替疑犯遮蓋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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