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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去年10月旺角鬧市發生「鏹水彈」驚魂,3名中年男子於朗豪坊附近地下飲啤酒談天時,突然被從天而降的腐蝕液體濺中灼傷,所穿衣物更燒焦至出現孔洞。警方調查後發現樓上咖啡店竟一次過以22支通渠水通渠,令塑膠水渠被蝕穿滲出鏹水。咖啡店東主昨承認高空擲物罪,裁判官指以22支鏹水通渠的做法「誇張」,判東主罰款3千元。
被告黃冠熙(32歲)為咖啡店東主(見圖),昨在未有律師代表下到觀塘法院應訊,他被控於去年10月20日,在旺角砵蘭街德昌大廈5樓「DREAM CAFE」內,容許數滴通渠水自德昌大廈滴下,對附近的人造成損傷。
裁判官馬保華庭上以「誇張」形容被告一次過使用22支、共11公升的飛魚牌通渠水的做法,馬官認為他應該聘請通渠匠解決水渠淤塞問題,警告被告高空擲物最高可被判入獄6個月及罰款1萬元,但相信被告今次只是無心之失,為省金錢時間而惹禍,考慮到被告初犯認罪,輕判罰款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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